关于秋游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园所:
现已进入秋季,为切实加强秋游活动管理,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重申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园所要本着对师生安全负责的态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切实加强对师生秋游等集体外出活动的领导和管理。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把师生秋游等集体外出活动的安全责任落实到人,从源头抓起,层层把关,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活动万无一失。
二、严格实行报批制度
各园所组织教师、幼儿、家长参加秋游集体外出活动须严格实行报批制度。组织活动的园所必须在活动前三天,向集团办公室呈送书面报告及活动安全预案,填写好《实艺幼教集团师生集体外出活动报告审批表》(附件),经集团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办公室备案,才可组织外出活动。幼儿秋游必须坚持就近、一天的原则。未经批准,任何园所或教师不得擅自组织幼儿、家长、教师秋游等集体外出活动,
三、周密安排,精心组织
各园所要加强师生秋游等集体外出活动各个环节的安全工作,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责任落实。
1.各园所要在活动前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方案,对有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充分的估计和准备,提前对活动线路、活动场所进行实地勘察,结合勘察实际做好应急预案,严禁组织师生前往不安全的地方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
2. 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各园所要在活动开展前对师生进行针对性较强的安全教育,特别要注意加强交通安全、活动过程安全、饮食卫生安全、防溺水、防火等环节的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 各园所在组织外出活动中要有领导带队,有足够的教师全程负责安全管理,活动结束后要向集团办公室报平安。
四、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
组织师生秋游等集体外出活动的园所负责人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带队教师是直接责任人,要把保障师生安全摆到首要位置,认真落实各种安全防范管理措施,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秋游等集体外出活动的安全。凡发生安全事故的,应迅速如实上报集团办公室。
实艺幼教集团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八日
实艺幼教集团师生集体外出活动报告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