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学年第二学期幼儿唱歌比赛的通知

温实教[2013]9号

关于开展2012学年第二学期幼儿唱歌比赛的通知

各园所、各部门:

    为了锻炼幼儿的自信和舞台表现力,给小朋友展示的舞台和机会,也为了培养幼儿的艺术素养,提高孩子的歌唱水平,支持和鼓励幼儿大胆地展现自己。经园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报集团董事会批准决定,在各园所开展2012学年第二学期幼儿唱歌比赛,现将具体评比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旨在将儿童引入五彩缤纷的音乐世界,让儿童在美的艺术熏陶中体验和成长

    二、比赛时间、地点:2013年3月下旬比赛,地址待定。

    三、评选方法:

   (一)初审阶段

以园所为单位,各幼儿园自行评选出优秀幼儿2-3名,参加实艺幼教集团举行的评比,并于3月12日(下周二)之前将名单上报至集团办公室叶丽珍教育OA系统。

   (二)审查阶段

于3月18日至3月23日由实艺幼教集团林总园长亲自带队到各园所试听幼儿歌曲,审查优秀幼儿参赛资格。要求幼儿必须拿出真实水平,配备背景音乐、演出服装、道具等。

   (三)评审阶段

于3月下旬各园所进入决赛阶段,采取分值计分:按100分制记录,由高分至低分,排列名次。设置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优秀者若干名。

   四、比赛要求:

   1、演唱时间在三分钟以内。

   2、自选曲目,歌曲内容要求健康活泼、积极向上的幼儿歌曲。

   3、演唱形式:独唱。

   4、比赛时一律使用伴奏音乐,幼儿原唱。

   5、为方便演唱次序的安排,请各园所提早一周将参赛幼儿的名字与演唱曲目上报到组委会。

   五、奖励办法:

   1、园所获奖班级当月考核中分别给予加奖10分、8分、5分。

   2、园所获奖在校园网站公布,颁发证书和奖牌。

   六、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评审委员会

   主任:何怀;

副主任:林素云、陈津津、应春芬、金肖肖、丁芳芳、倪爱晓、谢晓燕、吴崎。

评委由集团董事会统一特邀专家。

   七、幼儿唱歌比赛评分标准:

    1、歌曲内容(10分):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2、舞台形象(10分):衣着得体、精神饱满

    3、演唱技巧(50分):音准好、节奏准确、演唱完整、吐字清晰、音色优美

4、舞台表现(30分):表情丰富、动作表现有感染力。

   八、温州实艺幼教集团幼儿唱歌比赛评分表格(见附件)

 

二0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