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学年第二学期幼儿讲故事比赛的通知

 

温 州 实 艺 幼 教 集 团 文 件


温实教[2013]14号


关于开展2012学年第二学期幼儿讲故事比赛的通知

各园所、各部门:

为了迎接“五一”劳动节的到来,也为了锻炼、丰富幼儿的词汇、句子,提高幼儿对语言的感受能力、表达能力,更重要的是锻炼幼儿的胆量,培养幼儿的自信与勇气。经园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报集团董事会批准决定,在各园所广泛开展2012学年第二学期幼儿讲故事比赛,现将具体评比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旨在为幼儿提供一个展现自我的舞台,营造一个学说话、敢说话、会说话、勇于表达的语言氛围。 

二、比赛时间、地点:

2013年4月下旬—5月l前各园自行组织比赛;

    2013年5月上旬集团组织比赛,地址新府园。

三、评选方法:

(一)初审阶段

以园所为单位,各幼儿园自行评选出优秀幼儿2-3名,参加实艺幼教集团举行的评比,并于5月3日之前将名单上报至集团办公室叶丽珍教育OA系统。

(二)审查阶段

于5月4日至5月6日由各园负责人自行试听本园幼儿讲故事,审查优秀幼儿参赛资格。要求幼儿必须拿出真实水平,可以配备背景音乐、演出服装、道具等。

(三)评审阶段

于5月上旬,各园所进入集团总决赛阶段,采取分值计分:按100分制记录,由高分至低分,排列名次。设置“故事大王”2名、“小小朗诵家”4名、“口齿伶俐奖”6名、“ 最佳表现奖”若干名。 

四、比赛要求:

1、故事主题必须围绕“五一劳动节”。

2、讲故事时间控制在四分钟以内。

3、自选题目,儿歌、故事内容应积极向上、健康活泼、富有儿童情趣,格调清新、明朗,充分体现积极进取的风貌

4、技巧要求:

(1)语言表达:使用普通话讲述,语言清晰、标准,讲述流畅,声音响亮。

(2)舞台表现:表现力丰富、演绎生动有趣。

(3)个人形象:落落大方、精神饱满,动作、表情生动自然。

5、为方便比赛次序的安排,请各园所提早将参赛幼儿的名字与故事题目上报到集团办公室。

五、奖励办法:

1、园所获奖班级当月考核中分别给予加奖10分、8分、5分。

2、园所获奖在校园网站公布,颁发证书和奖牌。

六、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评审委员会

主  任:何怀;

副主任:林素云、陈津津、应春芬、吴崎;

成  员:叶丽珍、金肖肖、温燕儿、杨小珍、倪爱晓、谢晓燕、丁芳芳、庄玲琴;

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叶丽珍为办公室主任。

评委由集团董事会统一特邀专家。

七、温州实艺幼教集团幼儿讲故事比赛评分标准(见附件)

温州实艺幼教集团幼儿讲故事比赛评分表格(见附件)

                    二O一三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