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艺幼教关于在各园区开展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园区:

为了切实做好各园的安全工作,更有效的保障全幼教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各幼儿园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了深入贯彻“温鹿教办发[2007]62号文件”,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在各园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各园区园务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切实落实安全工作制度和安全措施,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各园区园舍、活动场地、仓库、消防设施、电线、电路、电器设备以及易燃易爆物品的检查。重点加强食堂、仓库、教室、全托寝室、以及各功能室、教职工宿舍的检查,妥善处理好易燃易爆物品。做到不留死角,不留漏洞,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及时上报。

三、加强各园区、各班级、各职工宿舍电器用品的管理,做到人走所有电器开关全拔掉。特别是教职工宿舍区内,严禁使用非教学所需电器设备,发现违反规定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四、本园员工严禁在园区内吸烟、玩火,在园区内放置非生产所用易燃易爆物品。凡不服从管理者,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五、各园区教职员工还要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宣传,要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工作计划,认真做好幼儿的安全教育工作,帮助幼儿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做好家长的安全教育工作,让家长配合幼儿园一起做好安全工作。

六、各园区要加强对接送车的安全管理,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自觉遵守园有关规定。文明开车、安全开车,行驶前做到“五检查”,做到按规定路线行驶。特别是对未有亲属接送的幼儿,必须安全带回幼儿园,不得交给陌生人。如有以上行为,将追究其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

七、各园区如有安全事故发生,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将事故发生的情况上报董事会,对瞒报或不报者,将追究其责任,并予以从重处理。

八、各园区必须在20071218日前将安全检查报告上交董事会,便于统一处理。

以上通知下发各园区,请各园区严格执行。

 

 

 

                                   

温州实艺幼教董事会

2007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