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温实教[2014]27号

温州实艺教育集团

转发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园所、各部门:

现将《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关于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要求各园组织学习文件精神,从严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园负责人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关于托幼机构、中小学发生手足口病疫情停课有关要求的通知》(温教学【2008】41号)和《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关于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并严格执行。

二、进一步加大手足口病防控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传播介质,例如利用电子显示屏、家长告知书、网站、校讯通等,倡导“勤洗手、勤通风、晒衣被、吃熟食、喝开水、不乱扔垃圾”等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坚持把好晨(午)检把关,严格控制传染源。行政人员、保教医生、值班教师要继续严格落实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凡发现疑似病例,一律拒绝入园,并劝其家长将幼儿带到医院检查,经确诊健康后方可入园(须有医院证明)。

四、落实专人对教室、睡房定时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定时做好各项消毒工作。特别要加强在岗人员(随班教师及保育员)个人卫生管理,各园负

责人必须指派专人定时定期检查教师手部卫生消毒、清洁工作,同时督促幼儿勤洗手,做好保洁工作。

五、加强疫情报告制度

凡发现疫情立刻上报董事长办公室(2分钟内),董事长办公室按规定上报上级相关负责人,园内必须立刻采取隔离、消毒措施。

六、要继续加强对幼儿进行生活、卫生等良好习惯的教育,并于本周内开展一次传染病防控及相关卫生工作的安全自查,同时把自查内容发到集团办公室叶丽珍教育OA。

以上通知,下发各园,请各园抓紧落实,亲自监督检查,做到责任到人,专人负责,专人记录。若因执行不力而造成严重后果,将追究其责任。

让我们共同努力,从根本上做好防控工作,共创平安幼儿园。

二O一四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40519/20140519111377397739.doc

/kindeditor/attached/file/20140519/20140519111515961596.doc